鸿盈大厦四楼修缮布展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_广东普太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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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盈大厦四楼修缮布展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2-12-02 浏览:1888次

广东普太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洪梅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鸿盈大厦四楼修缮布展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PT-202212-01                                    

项目名称:鸿盈大厦四楼修缮布展工程

预算金额 :729,778.03元;

采购需求:

1. 标的内容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最高限价()

鸿盈大厦四楼修缮布展工程

1()

详见磋商文件

729,778.03

2.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1.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相关承诺函)

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相关承诺函)。

1.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以提供资格声明函为准(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以提供资格声明函为准(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3.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4 供应商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注:1.如出现换证的情况,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执行。2.证书已过期的按建办市函〔2020334号、建办市函〔2021510号及建办质函〔2020106号执行,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3.5 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123日至2022129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世博广场J1203

方式:现场领购

售价:人民币300.00

四、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121315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世博广场J12楼开评标室

五、 开启

时间:2022121315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世博广场J12楼开评标室

六、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 在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者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符合性评审。

2. 相关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八、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洪梅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洪梅镇河西行政服务中心五号楼

联系方式:0769-88430073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普太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世博广场J1203

联系方式:刘小姐 0769-22080780-834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

电话:0769-22080780-834

                  广东普太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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