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塘厦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属下企业物业屋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_广东普太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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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塘厦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属下企业物业屋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1-12 浏览:1696次

广东普太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东莞市塘厦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委托,采用公开采购方式组织采购东莞市塘厦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属下企业物业屋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PT-202308-01

项目名称:东莞市塘厦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属下企业物业屋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0元(本项目投资金额由中标人承担,并负责投资、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维护等。)

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

最高限价()

1-1

东莞市塘厦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属下企业物业屋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东莞市塘厦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属下企业物业屋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项)

详见招标文件

0.00元(本项目投资金额由中标人承担,并负责投资、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维护等。)

-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运营期为 20 年(以下简称“运营期”,运营期不包括六个月电站建设期),自电站全部投产之日起算,电站试运行结束后全部装机容量通过移交生产验收之日为电站全部投产之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1.2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3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4 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多于2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3.6 ①供应商须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②供应商须具有由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及承试类五级以上(含五级)资质证书。③供应商须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注:1.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资质证书过期的,如有相关顺延资质有效期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仍然有效。2.如是联合体投标的,承接建设(施工)的投标成员方须具备上述第3.6款的资质要求,其他投标成员方不作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112日至2024119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世博广场J1203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 ¥3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22 09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 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行政办事服务大楼二楼2091号投标室

开标地点: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行政办事服务大楼2091号投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特别注意: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有关部门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在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东莞市塘厦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址:东莞市塘厦镇蛟坪路77

联系方式:0769-82063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普太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址:东莞市东城街道世博广场J1203

联系方式:刘小姐 0769-22080780-8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

  话:0769-22080780-834

广东普太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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