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东莞市沙田镇微支管网建设工程(一期)第一、二片区(项目名称)已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市沙田镇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招标人为东莞市沙田镇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东莞市沙田镇微支管网建设工程(一期)第一、二片区工程监理。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沙田镇。
(3)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东莞市沙田镇微支管网建设工程(一期)第一片区和第二片区2个子项工程,拟新建污水管道总长度约29.47km;其中第一片区为中心片区和杨公洲片区,拟新建污水管道15.02km,管径为DN300-DN400,设计污水管道服务总面积约为80.2ha,污水收集总规模约为7690立方米/天。第二片区为先锋片区、横流片区、泗盛片区和民田片区,拟新建污水管道14.45km,管径为DN300-DN400,设计污水管道服务总面积约为165.7ha,污水收集总规模约为5650立方米/天。
(4)本次招标项目的工程类别及等级:类别:给水排水工程,等级:三级。
(5)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总工期为300日历天(包括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
(6)本次招标项目的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4338.05万元,其中建安费为11827.45万元。
(7)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监理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达到现行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并且按期完工。
(8)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标段划分:2 个标段。
2.2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程内容和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具体按所有专业的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内容进行监理):1)污水微支管网及附属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结算阶段及保修阶段的有关工作的监理和与本工程相关的各类监测与检测的监理工作;2)对本项目内容施工的进度、质量、造价、安全、环保、合同、文明施工等的监理(具体按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内容、签订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合同内容、设计变更内容和经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变更等内容进行监理)。
(2)本次招标项目的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阶段:■工程监理(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阶段) ■保修阶段 □其他相关服务: 。
(3)本次招标项目的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限包括监理各阶段的全部时间,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为34个月(其中从招标人发出的《监理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施工阶段监理责任期暂定为10个月,保修期暂定24个月)。
(4)本招标项目投资规模: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 估算(估算/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 11827.45万元。【工程招标控制价尚未确定】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 元。【工程招标控制价已确定】
3.1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或 市政公用工程专
业监理丙级或以上 (专业和等级)工程监理资质。
3.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具有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
■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具备建设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专业为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执业单位(或工作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除本工程外的其他任何工程项目中任职。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可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按《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监理人员配置要求的通知》(东建质安〔2019〕31号文)规定,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在建设工程不得超过两项,且投标人需随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资料一同提交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各项目建设单位均同意其同时担任总监的报告”。
3.3其他要求:
■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应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交易企业库已开发相关检测功能,投标人应通过此功能进行检测),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注册资本金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关于公布〈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建[2017]9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企业。【选用】
■按《关于调整我市建筑市场有关监管措施的通知》(东建市〔2016〕39号)的规定,投标会现场的企业、人员信息一律采用投标当天凌晨1:00时的系统信息数据;
■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固定投标员手续(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会时需办理)。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3.6如为省外进粤建筑企业,企业及其在广东省开展建筑活动的人员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年 3 月 4 日至2020年 3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规定的时间内致电广东普太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刘林泉,联系号码:13794815365)线上支付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逾期不售,并采用快递的方式将相关资料交付潜在投标人。
4.2 在发布招标公告时,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同步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发布以供投标人查阅和下载。但如果投标人未按本公告第4.1款规定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原件作为购买招标文件的原始凭证,开标时投标人必须随同投标文件提交(无需密封)。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0 年 3 月 24 日 09 时30 分,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0)。投标会时间: 2020 年 3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0)。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及 / 发布。
7.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东莞市沙田镇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 ;
电话: 0769-88662283 ;
地址: 东莞市沙田镇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快递方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22203133;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莞龙大道下桥路段79号。
7.2 投标担保金额: 30000元 ,投标担保形式:■(1)单项投标保证金,缴交方式:银行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2)银行电子保函。
注意:(1)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为单项投标保证金或银行电子保函的关联时间。
(2)投标保证金数据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交易中心系统的,无法关联。
(3)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
招标人:东莞市沙田镇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普太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沙田镇 地 址:东莞市世博广场J区 1505室
邮 编:523000 邮 编:523129
联系人:陈工 联系人:刘林泉
电 话:0769-88662283 电 话:0769-22080780-830
传 真: / 传 真:0769-21688832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gdptjs@126.com
2020 年 3 月 3 日